邮件系统

网易邮箱被“克隆”?网络巨鳄叫板海南小公司

发布时间:2007-05-09

 南海网(吉羽)报道:
  
  日前,我国知名互联网企业网易公司向法院起诉海南思拓达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认为思拓达公司“克隆”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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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一样的产品,并在网上销售。思拓达公司对侵权一说却有着自己一番说法。
  
  
网易公司:海南一公司销售“克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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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网易公司称,不久前,该公司发现广东大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的邮箱系统包含有网易公司独立创作的两个邮箱界面版本。经网易公司调查,大音公司使用的邮箱系统软件程序购自于思拓达公司。同时,思拓达公司未经网易许可,抄袭原告电子邮箱计算机软件代码和电子邮箱页面设计,制作成“易邮Ymailserver电子邮件系统”软件,以每套8万元的高价在思拓达公司经营的网站www.yiii.net及非法网站www.enfortune.net上销售,并宣称能让用户“拥有和网易163、126一样的邮件系统”。
  
  网易公司对购回的“易邮Ymailserver电子邮件系统”进行技术分析后,认为该系统中的计算机软件代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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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页面程序的代码构成实质性相似,严重侵害了网易公司的计算机著作权和邮箱页面著作权。4月10日,网易公司正式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第一被告广东大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第二被告海南思拓达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索赔50万元。
  
  


思拓达公司:软件独立开发、网易页面并非独创


  
  针对网易方面的说法,思拓达公司负责人郑史有着自己的论据,证明“易邮Ymailserver电子邮件系统”并非“克隆”网易。
  
  郑史说,首先,据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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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使用C语言开发,只能运行于Linux操作系统,而“易邮Ymailserver电子邮件系统”,使用JAVA语言开发,能运行于Linux、Unix和Windows操作系统,并且已有近百家单位正在使用。既然开发方式不一样,自然不存在“代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说法。
  
  其次,依据《著作权法》,受保护的设计产品应当具有独创性,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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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页面设计与其他诸如YAHOO邮箱、GMAIL邮箱也有着相似性。那么,“易邮Ymailserver电子邮件系统”页面设计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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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设计也就无从谈起了。
  
  而对于网易所诉思拓达公司在网站宣传上借“拥有和网易163、126一样的邮件系统”进行宣传,郑史表示却有其事,但只是一种宣传方式,并不代表其公司开发的软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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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侵权。
  
  


案件进展:管辖权究竟在广州还是在海口?


  
  据了解,由于网易公司申请了诉前保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4月29日冻结了思拓达公司的银行账户,案件将于6月28日在广州开庭。
  
  然而,思拓达公司认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此案在广州审理并不恰当,依法应当在海口审理。目前,该公司欲通过法律渠道争取自己的权益。